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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对象的显示状态
您可以指定指示对象(及其组件)状态的属性,这为您提供了所执行操作的视觉反馈。例如,您可以设置按钮的格式,以便在单击按钮后以稍暗的颜色显示按钮,也可以设置为在列表视图中以对比色显示当前记录。
要指定对象的显示状态:
1. 布局模式中,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。
注意  要使活动(当前)记录或交替记录在“列表视图”中以不同填充显示,请选择“正文部分标签。在以下步骤中正文部分被视为对象。
2. 单击布局栏中的“检查器 检查器按钮”,然后单击“外观 外观”选项卡。
对象类型列表(位于选项卡顶部)显示所选对象的类型。如果您选择不同类型的对象,FileMaker Pro 将显示“所选对象”。
3. 对于具有若干组件的对象(例如,按钮、入口滑动控件),请从对象类型列表中进行选择。
4. 从对象状态列表(选项卡中的第二个列表)中选择状态。
注意  并非所有样式属性对于所有对象类型或其组件都可用。
 
选择
将对象或布局部分显示为指定的状态
正常不活动
对象对用户可用,但当前未选定。
焦点
对象已由鼠标单击、Tab 键或脚本激活。
悬停
用户将指针悬停到对象上。
已按住
在可单击的对象上按下鼠标按钮。
主要
以“表单视图”或“列表视图”查看正文布局部分,或者在入口的行中显示相关记录。设置“主要”状态将填充正文部分或入口中的所有行。
备选的
对象标识“列表视图”或入口中的偶数记录。
活动的
对象标识“列表视图”中的当前记录、入口中的所选行、面板控件中的当前面板或按钮栏中的活动段。
您还可以设置占位符文本的格式。请参阅设置占位符文本格式
5. 为对象或部分设置显示状态的样式属性。
请参阅编辑或创建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设置对象、布局部分和布局背景的填充、线条风格和边框向对象添加阴影和内边距
6. 重复步骤 3-5 以指定对象和部分的其他显示状态。
注释 
要更改在列表视图中以不同填充显示交替记录还是当前记录,请更改正文部分的“部分定义”对话框中的设置。请参阅更改布局部分
为入口行的显示状态设置格式时,以下条件适用:
仅当悬停中的行未处于活动状态,或当前行处于活动状态但未在入口上设置“使用活动行状态”时,才显示悬停状态。请参阅设置入口的格式
仅当满足以下条件时,才会显示按下状态:(1) 当前按下的行未处于活动状态,或者当前按下的行处于活动状态但未在入口上设置“使用活动行状态”,并且 (2) OnObjectEnter 脚本触发器已分配给入口。请参阅OnObjectEnter 脚本触发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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